发展集体经济,培育现代农业产业,搞好城乡统筹工作

发布时间:2018-01-22 10:59 信息来源: 苏仙区农村经济管理局党支部书记 何丙芽 作者: 点击量:  

 

 

 

 

 

发展集体经济,培育现代农业产业,搞好城乡统筹工作,

抓好农村“三资”和村社财务收支的监管

20181月14

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上午好!

我是何丙芽,苏仙区农村经济管理局干部。受组织部门的推荐,郴州电大领导的邀请,与大家共同学习农村经济财务管理方面的知识,今天我给大家讲的就是“发展集体经济、培育现代农业产业、搞好城乡统筹工作、抓好农村“三资”和村社财务收支的监管四个部分的知识。

第一部分  发展集体经济

一、总的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意见》(湘发〔20146号)文件。第一阶段,到2015年底全面消灭村级集体经济空白村,50%的村完成6万元以上的集体经济收入指标;第二阶段,到2017年底,各类地区85%的村达标;第三阶段,到2020年底,全面实现发展目标,并培育一批村级集体经济强村。将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纳入对地方政府党政一把手党建述职和贫困县精准扶贫考核重要内容,督促地方政府落实主体责任。

苏仙区2017年对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总的要求:一是巩固2016年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成果;二是要求85%的村达到省定达标任务(6万元/村,贫困村4万元/村);三是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发展措施和工作方案;四是逐村逐镇建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台账;五是按时如质地上报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情况和统计报表;六是积极申报发展集体经济省级奖励和市区扶持项目。

二、去年苏仙区发展集体经济任务完成情况

2016年全区完成农村集体经济收入1132.16万元,其中:投资收入46.16万元、发包收入211.22万元、出租收入106.67万元、管理费收入121.54万元、烟税返还收入380.2万元、其他收入266.37万元。全区117个村全面消灭集体经济空白村,有76个村集体经济收入达6万元以上,占全区行政村总数65%,并培育了一批村级集体经济强村。

三、2017年目标任务

全区117个村计划完成村级集体经济收入1200万元,全面消灭集体经济空白村,经营性收入在6万元以上100个,占85.47%,并培育一批村级集体经济强村。其中:经营性收入在10万元以上40个,占34.19%;在6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60个,占51.28%;在4万元以上6万元以下7个,占5.98%;在4万元以下10个,占8.55%

四、争取上级政府财政奖励和扶持

12014年省政府安排苏仙区发展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奖励资金50万元,安排10个村,5万元/村。

22015年省政府安排苏仙区发展村级集体经济进步村项目奖励资金50万元,安排5个村,10万元/村。

32015年郴州市政府安排苏仙区发展村级集体经济项目扶持资金115万元,安排23个村,5万元/村。

42016年省政府安排苏仙区发展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奖励资金20万元,安排了2个村,10万元/村。

52016年郴州市政府安排苏仙区发展村级集体经济项目扶持资金40万元,安排了8个村,5万元/村。

五、制定2017年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计划

我区准备制定《苏仙区2017年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计划》、《苏仙区 2017年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考核评分细则》和《苏仙区村级集体经济示范村创建标准》,要求各镇(街道)制定各自的2017年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计划。

六、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主要措施

1、配强领导班子。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促进农民增收,关键在于要有一个坚强有力的农村基层党组织和一支高素质的农村基层干部队伍。为此,根据苏组〔201512号文件,区委成立了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村也要相应组建和调整领导班子和工作班子,为发展村集体经济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2、发展特色产业带动。全区在村集体经济发展过程中,以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种养大户为有效组织形式,以发展当地特色农业优势产业为平台,促进和带动村集体经济的发展,成为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新途径。最典型的是五里牌镇,该镇突出抓好烤烟产业,发挥产业支撑作用,突出烤烟产业的规模效益,形成支柱产业,从而依托烤烟产业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

3盘活资产资源增收。依靠土地、山林、水面、矿产等自然资源优势,通过开发这些自然资源的潜力,拉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同时通过出租、发包等形式,盘活村集体资产资源,开展资本运作,增加集体经济收入。

4开展保障服务创收。改革开放以来,我区各地陆续出台了一些“招商引资、承接产业转移”方面的优惠政策,一些有影响力的企业相继落户农村,这对村级组织盘活集体资产、开发利用资源、提供服务创收,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极为有利。

5加强三资管理保收。近年来,全区把推行“村账乡代管”作为加强村级三资管理和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有力地推动了全区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较好地巩固了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成果。

6、加大政策扶持,优化发展环境。

一是加大对村级运转经费保障力度,适当提高村级工作经费转移支付额度,保障村级正常运转需要。二是出台相关政策文件,以村为单位成立土地股份合作社,收回农民的承包地和“四荒”地,集中连片发租给大户种植,为大户承包提供保驾护航。三是整合支农惠农资金,加大财政扶持力度。今年我局准备联合区委组织部向区政府申请安排100万元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省市也会安排资金扶持和奖励。四是积极争取国土资源、工商、税务、农村金融等部门在政策许可范围内对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给予政策优惠,从资金、技术、项目、信息等方面进行扶持,增强“造血”功能。

第二部分  培育现代农业产业,大力培育、

扶持和指导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

一、家庭农场

1、定义。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发展家庭农场的意见》(湘政办发〔2015106号)文件,家庭农场是指以农户家庭为基本生产经营单位,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以农业种养殖为主要收入来源,从事集约化、商品化及适度规模化生产经营,达到一定经营规模并相对稳定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现阶段,以种植业为主的,土地经营面积宜在100亩左右;以生猪养殖为主的,年存栏宜在500头左右。土地流转期较长,新流转的土地合同期限不少于7年(农村土地二轮延包期限从1998年—2028年);由大户改造为家庭农场的,剩余流转期限不少于5年;集中连片的面积原则上不低于经营面积的70%  

2、财政扶持

按照100/亩、一定三年的标准,2014年上报12家水稻种植的家庭农场,发放扶持资金196570元;2015年上报16家水稻种植的家庭农场,发放扶持资金437860元。

3、家庭农场建设情况

开展家庭农场发展基础年活动。积极发挥家庭农场在我区农业发展中的基础作用,建立各方参与的家庭农场培育机制。为摸清我区家庭农场的经营状况,去年对家庭农场发展情况开展了专题调研,摸清去年全区发展家庭农场105家,建立了家庭农场台账,同时积极申报省级家庭农场扶持项目和开展示范家庭农场的创建。

2016年全区对12家家庭农场申报省扶持项目,争取项目资金21.1万元。开展了区级示范家庭农场创建活动,评选出示范家庭农场3家。今年区政府准备出台《苏仙区现代农业产业发展扶持办法》,拿出100万元,对创建中省市级示范合作社、规模大的示范家庭农场和土地流转等给予奖励,以培育和扶持现代农业产业发展。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

1、定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

2、原则

成员以农民为主体(5户以上);以服务成员为宗旨,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入社自愿、退社自由;成员地位平等,实行民主管理;盈余主要按照成员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

3、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

以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为成员,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将农户原有承包的土地折合成股份,进行资本量化,然后将土地集中起来,按水系、田块实行统一招投标,所收租金80%按股分红,20%作为组集体经济积累的一种新型农村土地经营组织。它是新形势下土地经营制度的创新,实行确权不确界,分利不分地。

2014年我局在五里牌镇的张家冲村、洞庭湖村、红五星村、鳌头岭村、柘源村和马头岭乡的马头岭村、株梓塘村、董家村、长青村、板子楼村成立了10个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

2015年新增农民土地股份专业合作社5家(马头岭乡的板屋村、洪塘村、栖凤渡镇的凉源村、五里牌镇的洞尾村、坳上镇的东市村)。

小岗村与华西村相比,区别是什么?

答:安徽凤阳小岗村是中国第一个将田分到户的村,30年过去了,温饱有余,富裕不足。江苏省无锡市江阴县华西村是一直未将土地分给农户的村。该村将土地集中起来,分片发包经营,地块面积大,机械化高,劳动成本低,效益好,是全国乃至全世界有名的富裕村。

4、合作社的发展

2016年底我区农民专业合作社279家(含土地股份专业合作社15家),其中:国家级农民专业示范社3家(包括长冲铺葡萄种植、桥口白溪草皮花卉苗木、栖凤渡湾塘油茶种植)、省级示范社5家(包括许家洞镇清泉葡萄专业合作社、桥口镇祥祥生态苗场合作社和3家国家级示范社)、市级示范社12家、区级示范社30多家。   

5、各级财政对合作社的扶持

1)区财政每年对区级示范合作社等给予12万元资金的扶持。

2)市级财政对创建市级示范合作社给予1-2万元/个的资金扶持,省级财政对创建省级示范合作社给予10-20万元/个的资金扶持。

32013年中央财政给予170万元的项目资金扶持(5家)。

42014年中央财政给予40万元的项目资金扶持(2家)。

52015年中央财政给予72万元的项目资金扶持(3家)。

62016年中央财政给予28万元的项目资金扶持10家(第一批安排13万元,扶持5家;第二批安排15万元,扶持5家)。

6创建各级示范社和申报中央扶持项目的相关条件

一是五项规定:

1注册时间达到两年以上;

2合作社成员达到100户左右;

3有一定规模(年销售额达到500元以上),能够对周边地区起到辐射带动作用;

4进行二次返利。一是按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返还总额不得低于可分配盈余的百分之六十;二是按前项规定返还后的剩余部分,以成员账户中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以及本社接受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和他人捐赠形成的财产平均量化到成员的份额,按比例分配给本社成员。

5)财务上使用统一的会计软件做帐。目前全区使用免费财务软件38

二是做到“四室俱备、七件上墙”:

“四室俱备”是指理事长室、监事长室、财务室、综合业务办公室(钉门牌)。

“七件上墙”是指1)“三证”: 注册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2)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章程和简介;(3)组织机构设置和管理人员情况(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相片);(4)管理制度(含财务)和理事长、监事长的岗位职责以及工作制度;(5)“成员名册”;(6)工作流程图;(7)合作社制定的五年发展规划和长远打算。

三是一般条件

1装修房子和门窗,粉刷墙壁,油漆门窗,安装线路;

2配置各个办公室的桌子、椅子、文柜以及财务室的电脑、打印机和档案柜。

3)做好会议记录和培训记录,整理培训资料;

4)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做好电子帐务,包括近两年的会计凭证、报表和帐薄;帐薄包括总帐、明细帐、往来帐、财产帐和成员分配帐。成员分配帐包括成员姓名、出资额、上年剩余份额、当年交易额、当年分配额、当年发放额和当年剩余份额。

5合作社简介;

6成员名册(序号、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7)产品销售的安全制度和违约责任。

7、清理“三无”合作社

20164郴州市农村经营服务站、郴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下发关于印发《郴州市“三无”合作社清查方案》的通知郴农经发〔20168号)。

1)清查范围

20164底前,经工商登记的所有农民专业合作社(含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具体以工商部门提供的名单为准。

2清查内容

“三无”合作社是指:“无成员交易”、“无统一经营”、“无规范财务”。

“无成员交易”是指没有挂牌,没有办公地点,无成员名册,成员与合作社没有往来交易的合作社。

“无统一经营”是指合作社不存在实质性的统一经营活动。在统一采购、统一技术培训、统一销售、统一加工、统一运输、统一储藏等统一经营服务中,2项以上实质性的统一经营活动,都认为存在统一经营。

“无规范财务”是指未按合作社财务制度做账;不能提供资产负债表、盈余分配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未按章程规定返还盈余。对无法联系,明确表示不运行的合作社名单进行梳理。

2016年完成了对“三无”(无成员、无统一经营、无规范财务)合作社清理,共清理“三无”合作社17,明确表示不运行的合作7家。

第三部分  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一体化工作

(一)为什么要搞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一体化工作?

1中央通过财政集权,积累了资金。

2中央领导关心新农村建设,近年来提出城乡统筹一体化发展和精准扶贫工作。

3目前农村尚存在以下几个突出问题:

村庄小而分散,公共投入少,有限资金分散用,基础不好难改造;   

胡同窄小没硬化,有钱买车进不来;

建房搞攀比,费钱伤和气;

院地不齐争地边,邻里纠纷常生怨;

房后窗子不兴留,采光、通风受影响;

房屋建设无规划,建筑不牢抗震差;

排水不顺畅,雨后积水深;

旱厕招蚊蝇,十分不卫生,没有管道把水排,水冲厕所难实现;

垃圾乱倒污水乱排,蚊子苍蝇传播疾病,危害身体影响心情;

饮用前层水,身体危害大;

孩子上学远,天天接送真麻烦;

活动健身器材少,文化生活不好搞;

医疗卫生条件差,看病就医不方便;

有线电视入村难,收台少、信号差;

绿化美化亮化不够好,生活环境相对差。

要彻底有效以上问题,只有开展新农村建设、城乡统筹一体化发展、农村环境整治和精准扶贫工作,才能建设好社会主义新农村。

(二)惠农政策

12006年中央作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部署,提出了“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具体要求,描绘出了美好蓝图,确定了农村发展的方向和目标。

2、中共中央在1982年至1986连续五年发布以农业农村农民为主题的中央一号文件,对农村改革和农业发展作出具体部署。中央14年来出台的1号文件都是关于“三农”问题的,如:

12004一号文件:千方百计促进农民增收《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 

22005一号文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工作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若干政策的意见》 

32006一号文件: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 

42007年一号文件:发展现代农业《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 

52008年一号文件:强调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关于切实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 

62009年一号文件:把保持农业农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为首要任务《关于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 

72010年一号文件: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 

82011年一号文件:加快水利改革发展《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 

92012年一号文件:农业科技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持续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的若干意见》 

102013一号文件:着力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制《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 

112014一号文件:坚决破除体制机制弊端《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 

122015一号文件:适应新常态,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文件指出,要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按照稳粮增收、提质增效、创新驱动的总要求,继续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全面推进农村法治建设,推动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努力在提高粮食生产能力上挖掘新潜力,在优化农业结构上开辟新途径,在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上寻求新突破,在促进农民增收上获得新成效,在建设新农村上迈出新步伐。

132016年一号文件:关于落实发展新理念加快农业现代化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若干意见》:持续夯实现代农业基础,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加强资源保护和生态修复,推动农业绿色发展;推进农村产业融合,促进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推动城乡协调发展,提高新农村建设水平;深入推进农村改革,增强农村发展内生动力;加强和改善党对“三农”工作指导。

142017年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意见》。

3中央出台的强农惠农政策:

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含早、中、晚稻良种补贴);退耕还林补贴;生态公益林补贴;移民后扶补贴;双季稻补贴;农机购置补贴;农村“家电下乡”补贴(现已取消);计生奖励扶助补贴;“阳光工程”农民就业培训补贴;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补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新农合政策);农村养老保险(新农保政策);教育基金;慈善救助;残疾救助;农业综合开发;农村小水利建设;村级运转经费等等。

2016年元月起,我区村支书、村主任、村委委员由现行的每人每月分别为900元、880元、85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2660元、2394元、1862元。组干部工资30/月、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工资110/月(各村安排3人)、村级组织办公经费由2.5万元//村提高到3万元//村。按照1万元//村的标准,设立村级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用于解决村党员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在职村干部养老保险(3000/年)、离任村干部生活困难补助(支书主任2400/年、其他副职干部1200/年)。

4、《十谢共产党》

2011兔年新春,贵州省遵义市湄潭县兴隆镇龙凤村田家沟农民自编自演的花灯戏《十谢共产党》,在民间广为传唱。

一谢共产党,翻身把你想,以前我们做牛马,现在人人把家当;

二谢共产党,吃饭把你想,以前忍饥又挨饿,现在温饱奔小康;

三谢共产党,穿衣把你想,以前穿的蓑草衣,现在毛料新时装;

四谢共产党,住房把你想,以前住的茅草屋,现在砖瓦新楼房;

五谢共产党,走路把你想,以前走的羊肠道,现在道路宽又广;

六谢共产党,照明把你想,以前照的桐油灯,现在电灯亮堂堂;

七谢共产党,上学把你想,以前一堆大老粗,现在两基一扫光;

八谢共产党,看病把你想,以前有病无钱医,现在医药能报账;

九谢共产党,致富把你想,以前种粮要上税,现在免税还补偿;

十谢共产党,养老把你想,以前抚儿来防老,现在丢心政府养,党的恩情永不忘,誓把忠心献给党,紧紧跟着党中央,幸福日子万年长!

十谢歌”感谢啥?以前我们做牛马,现在人人把家当;以前忍饥又挨饿,现在温饱奔小康;以前住的茅草屋,现在砖瓦新楼房……翻身、吃饭、穿衣、住房、走路、照明、上学、看病、致富、养老,龙凤村农民从十个方面歌唱幸福新生活、感谢党和政府的关怀。

(三)目前农村开展城乡统筹一体化发展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1群众在思想认识上还有差距。一些群众对目前党的政策理解不深刻,对国家政策依赖大,等、靠、要的思想还不同程度地存在。

2缺乏生产发展的新项目和现代农业产业发展的带动。

3、基础设施不够完善。部分村组道路仍未硬化,群众出行、活动极为不便;相当一部分的水渠、排灌渠、机耕道得不到整修。

4村民居住环境还需改善。村落存在脏、乱、差的现象,牛栏、厕所、杂房乱建,空心房到处可见。要从根本上解决“中国农村像非洲”的问题,还必须从提高广大村民环保意识入手,加大公共基础设施投入,加强农村环境整治和集中建房。

5由于行政村合并等原因,村委会办公(组织阵地)场地小,缺少大会议室,不能容纳支部会议召开党员会需要,设备简陋,办公桌椅、电脑、空调和其他设施需要添置和更换。

6集体经济匮乏。大部分村级集体经济不宽裕,缺少经济来源,导致农村公益事业和基础设施改造投入资金严重不足,农村社会事业建设滞后。

7农村经济发展不平衡,因地理环境、交通、灾害、疾病、残疾、升学、年老等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存在一部分贫困地区、贫困村和贫困户,郴州有桂东县、汝城县、安仁县、宜章县4个贫困县;苏仙区有14个贫困村,其中:12个省级贫困村、2个市级贫困村(合并前有18个贫困村,包括飞天山镇五马垅村、小溪村;良田镇菜岭村、东边岭村、上洞村、大虾尾村、二渡水村、向阳村、鱼网村;栖凤渡镇香草坪村、南楼村;坳上镇苏木头村;许家洞镇长青村;五盖山镇上埂村、铁甲坪村、三口洞村、栗木水村、小坌村);2016年底苏仙区有贫困户4382户、贫困人口12889人,今年以来又在对贫困户和贫困人口进行开展精准甄别中,一是剔除不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和贫困人口,二是将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和贫困人口纳入进来。从2014年开始,中央号召全面开展精准扶贫工作,到2020年实现整体脱贫

(四)开展城乡统筹一体化工作中需正确处理几种关系

1、村委会干部之间的关系(实行民主集中制和村支书末位表态制);

2、村委会在任干部与离任老干部之间的关系;

3、村委会干部与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之间的关系;

4、村委会干部与组干部之间的关系;

5、村委会干部与部分刁民之间的关系。

(五)需利用好几种资源

一句话,靠山、靠水、靠人、靠物,最终靠项目(人是关键,项目是依托)。

1要选一个有威望有魄力的好班长—支部书记和一套坚强有力的好班子—村支两委。

2本村自有财力和人力资源,包括村级经济总收入和劳动力资源;本村的资产资金资源(简称“三资”),包括固定资产以及土地等无行资产资源,也包括本村得天独厚的山、水、河流资源;

3)本村在外工作的干部资源;

4)本村以及外地驻村的经济能人、企业老板;

5开展招商引资,促进农村土地流转、农民就业、农村消费和农村经济发展。当前提倡搞规模经营,形成规模经济,走种养大户、家庭农场、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道路,成立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进行农村土地承包确权登记颁证和农村产权制度改革。

6争取省、市、区上级党委政府安排的新农村建设工作队、城乡统筹工作队和精准扶贫工作队。这些工作队主要安排在交通、产业、人缘关系和市区政府工作重心的地方。

7坚持“加快两纵两横两带建设,打造山水名城美丽苏仙”总战略,努力把苏仙区建设成为现代化新城区、统筹城乡示范区、改革开放先行区、生态文明展示区。

两纵两横两带是以山、水、路为骨架,形成的“井”字带两翼的空间发展格局。“两纵”是指107国道和郴永大道;“两横”是指郴州大道和资五路;“两带”是指西河水生态风光带和飞天山旅游风光带。

第四部分  抓好农村“三资”和村社财务收支的监管

一、农村集体“三资”与财务管理工作取得的成效

近几年来通过出台制度、加强培训、开展农村财务清查和审计、组织“三资”和债权债务清理,坚持不懈地狠抓农村集体“三资”与财务管理工作,苏仙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水平迈上了新台阶,取得了显著成效2016获得了全省、全市农村集体“三资”与财务管理工作先进单位(湘农经〔20171号)和(郴农经发〔20171号)。

一是进一步完善村(社)帐镇(街道)代管,全面推行财务公开工作。

按照财政部的要求,使用规范的《村级组织财务制度》,将村级所有的资金资产纳入财务管理,使用专用村级组织收款收据;及时在《郴州农经网》(阳光三农网)上公开村级财务收支情况;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并在发票上履行相关审批审核审查手续。20165月对201526个区派城乡统筹工作队的财务收支进行了全面的财务清查。工作队撤队后,将剩余的资金和所有财务收支票据移交给相关村级组织。乡镇、街道经管人员配备健全,相关人员具有会计专业知识;镇(街道)党委政府重视农村“三资”管理工作;未出现农民多次、重复上访现象等。

二是“三资”管理更加规范。随着市、区《三资管理办法》的相继出台,会计核算、财务收支、资产处置、资源发包等财务行为有章可循。

三是农村经济发展更加健康。通过公开招租、发包、入股等形式,实现公共资产资源交易。

四是农村社会更加和谐。由于从制度上、机制上加强了农村三资管理,有效减少了村干部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侵占、挪用集体资金、资源等现象的发生,村干部违法违纪案件和涉及农村三资管理的信访举报案件都呈下降趋势,使干群关系更加紧密。

二、近几年对农村三资管理的具体措施和做法

(一)制定三资管理暂行办法

2014515日苏仙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农村部、区监察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农村经济管理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苏仙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农经发201425号)文件。对村组级财务管理、村级民主管理和民主理财村级集体资产资源管理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农村集体经济审计责任追究工作考核等等作出了规定。要求各镇(街道)根据具体情况,制定或者完善具体的管理办法, 要求具体、细致、操作性强。对村干部的电话费、交通费、误工补助、激励措施、年度奖励的发放标准、报帐审批手续、记帐和交帐的时间、费用的规范管理、工程开支的手续(包括合同、预决算、验收、税务发票、转帐)、支书审核、主任审批、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审查盖章、报帐员、代理记帐人、复核人、镇(街道)领导批字人、其他管理人员等责任人和责任单位所负责工作责任的界定以及奖惩等等作出明确的规定,严格按照具体管理办法规定执行,严格把好“准入关口”。

(二)全面推行农村“三资”交易工作,加强“三资”管理。

2010年在良田镇、廖家湾乡、五里牌镇三个乡镇推行农村“三资”交易工作试点;2011年对全区其余13个乡镇农村集体“三资”交易工作全面推行。

苏仙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印发《苏仙区农村集体公共资产资源集中交易工作方案》的通知(苏农廉办20112号)文件,按照文件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政府指导、村级参与、群众监督”的原则,扎实开展农村集体公共资产资源交易工作。坚持“四权”不变、依法代理、民主公开、规范运作的原则。

(三)结合行政村合并,开展村级经济组织“三资”清产核资和债权债务清理工作。

20163月份开展了全区8个乡镇2个街道162个村的资产、资金、资源“三资”清产核资工作和债务清理工作。下发了《苏仙区村级组织“三资”清产核资工作实施方案》(苏政办发〔20163号)文件,到201512月底结存债权1900.71万元,结存债务6182.56万元。2015年实现收入13696.4万元,实现支出12690.64万元。

1.通过清产核资,全面摸清村级组织“三资”和债务状况,实现账款、账证、账实、账账相符。

2.通过界定所有权,把应归集体所有的“三资”全部纳入管理范围,理顺产权关系;通过清理核实,澄清村级组织举借并负有偿还责任的存量债务,严格控制债务规模,防范和化解财务风险。

3.通过建立台账,及时反映“三资”和债务状况,对村级组织“三资”和债务实行动态管理。

4.促进了和谐社会建设。通过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妥善清收村级债权、公开处置集体“三资”,可以使“三资”管理由原来的“暗箱操作”变为“阳光行政”,有利于维护社会的公平公正,有利于化解各种矛盾,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5.推进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针对“三资”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全区建立健全了“三资”管理制度,不仅使“三资”监管有章可循,而且规范了基层干部的经济行为,堵塞了漏洞,使“三资”监督管理工作更加规范,更加严格,更加透明,将会有效地约束党员干部行为,从源头上铲除以权谋私的土壤和条件,进一步促进农村基层组织的党风廉政建设。

四)结合“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了对全区所有行政村和农村社区的财务清查工作。

从区财政局、区农经局、各镇抽取专业人员,组织八个组,下发了《苏仙区村级财务清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函〔201650号)文件,从20165月中旬开始,到7月上旬结束,共清查了160个村和14个社区,涉及金额13696.4万元,提出问题21个,查处违规资金2228848元,查处违纪人员6人,发现问题线索9起,移送2起,要求整改7个,追回公款私存92万元,因检查出虚报冒领、无依据发放补助被责令退赔而挽回村集体经济损失48万元,上报区纪委和上级九条问题线索。

(五)结合村社换届选举,开展农村财务审计和村社组织成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根据《关于开展村居财务清查和村居组织成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通知》(湘民发〔201642)文件精神,我区从2016118日起组织开展了村居财务清查和和村居组织成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1、领导重视、部门配合,齐抓共管。

2、注重程序、依法依规、扎实工作。确保此次清查审计工作依法依规有序进行,并严格做到了“四个统一”( 程序、时间、范围、内容)。

3、组织三次复核、三次调度、两次督促检查、1次验收。

4、取得的成效。

1)到2017228日止,全区163个村和66个社区的财务清查和村居组织成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已全面完成,全区的村(居)统一于313日起全面发出正式审计报告,并进行公示。

2)到412日止,完成了对全区所有镇、街道村级财务审计工作的检查验收,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全区共有5个村暂定为不合格村(飞天山镇的横垅村、坳上镇的东市村、栖凤渡镇的畔冲村、五里牌镇的太平村、许家洞镇的板屋村),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从建章立制方面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对一部分村支书和主任进行了约谈。

3201611月—20172月份的清查审计工作共清查审计资金113377.82万元(其中:收入61432.44万元、支出51945.38万元);截至20174月底,走访调查党员群众2294人,查出问题线索28件,存在违规的村(社)114个,下发问题整改交办函229个,约谈村社支书主任126人;查处违规资金5507793.73元,其中清退1490802.94元、收缴74800元、归位642225元、追缴税金3299965.79元;查处违法违规人数10人,其中:违法移送司法人员5人(栖凤渡社区村雷云平、邓查贵、邓代连、李六金、李为民)、违纪上报区纪委立案人员5人(邓家塘村曾福兰;五里牌镇湾门前村曹代兴、曹代良、潘满清、邓跃香)。实现了预期的工作目标,为村居换届选举营造了良好的工作氛围。

5、后段工作安排

1)进一步整改,继续开展审计工作完成情况和问题整改回头看工作,查漏补缺,包括资料、程序环节、问题整改、移送问题线索和案件受理,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线索,核实情况、狠抓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并贯彻到换届完成以至以后。

2)抓好情况汇总、上报、全面总结成绩

3)建章立制,制定和完善村居财务具体管理办法

4)档案装订

5)加强村社干部培训

总之,我区开展的村居财务清查审计工作,领导重视、部署早、要求严、行动快、效果好、程序合法、整改到位,为村居换届选举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2011年以来,我区加大了对农村财务收支和村社组织成员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力度,2011年完成了77个村、2012年完成了51个村、30个街道社区、2013年完成了42个村、7个乡镇社区、2014年完成了7个重点村的审计(其余由各乡镇、街道开展全面审计),每个审计项目都出具了审计报告。报告中反映了基本情况、揭示了财务收支及其结构、总结了取得的成绩、指出了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促进了全区农村财务管理进一步规范化和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顺利推行。2012下半年在望仙镇和平村财务审计报告认定会上,村支部书记刘良学说:“审计反映了我村的财务收支情况及结构,把我们任期内所做出的成绩和为老百姓办的实事都体现了,是给老百姓一个明白,还干部一个清白。”

而审计结果的运用,才是村级财务审计的真正威力所在。让村民能够更加清楚地了解村级财务运行状况。不少村民反映,开展村级财务审计,让村干部多了一份约束,让大家晓得村里花了多少钱,办了什么事。

2012221郴州日报第二版刊登了《苏仙区农村财务审计两头“叫好”》、20121219日郴州日报第二版刊登了《苏仙区加大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力度》、201237《中国农经信息网》刊登了《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2011年农村财务审计工作成效好》、20131228日郴州日报第三版刊登了《农村村级财务面临的问题与思考》、2017321日郴州日报第四版刊登了《苏仙村(居)财务清查和经济责任审计初步完成》,宣传了我区对农村财务的管理和审计工作以及结果运用情况。

(六)组织村社干部培训

近几年来区农经局对村社支书、主任和村社报帐员等村社干部以及乡镇财政所、农经站同志举办了培训班,开展专题讲座,发放了培训资料,2011年以来共举办农村财务培训20多次,参加培训人员达2800多人次。具体讲解了搞好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一体化工作;宣传了党对农村农业和农民的慧农政策;指出了当前农村财务反映的主要问题;分析了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了管理办法、操作程序、加强农村财务管理和农村“三资”管理以及搞好农村财务公开的具体意见。

20136月底我在栖凤渡镇岗脚村召开村支两委、党员、队长共80人会议上给他们上了一堂课,时间2个小时,党支部书记李石元同志说:“这堂课,让我们知道在村组财务管理过程中一般存在哪些问题,让我们晓得哪些事该做,哪些事不该做,要规避这些问题又该怎么做,让干部清清白白,让群众明明白白,提高了村组干部的财务管理水平”。

201753日下午,苏仙区农村经济管理局联合苏仙区财政局组织区财政局有关股室同志、财政所人员、村(社)财务管理中心代理会计、区农经局全体干部职工、镇(街道)农村经营管理站站长、经管员共80多人,在苏仙区行政中心1012议室开展对村社财务管理知识进行了培训。

区农村经济管理局副局长何丙芽同志对村社财务管理知识从全区近几年对农村三资管理的具体措施和做法;农村集体“三资”与财务管理工作取得的成效;财务清查和审计中发现村(社)以及代理记帐中存在的问题;农村“三资”管理存在问题成因的分析;对违规违纪问题的治理措施、对策和意见;加强农村三资管理制度建设六个方面一一地进行了详细的讲解。

三、财务清查和审计中发现村(社)级存在的问题

(一)当前村级组织存在的突出问题

1、财经法纪意识缺乏。

村干部普遍缺乏财经法纪观念,不懂财经制度,资产处置和财务开支随意性强。村级土地、交通道路以及林地、房屋设施等集体资产及上级扶持、开发资金的管理使用随意性较大,往往由个别村干部擅自主张。有的低价出租集体资产;有的擅自出借资金,债权款项长期得不到收回;有的长期挪用和占用集体资产和资金等。比如:坳上镇东市村原村干部5名从村集体借出共计59200元达十年之久,到本次审计时通过我做思想工作才归还最后的4000元(2人各2000元);观山洞街道下白水村几名村干部2009年从村集体借出资金435万元进行公款私存,直到20117月区经管局审计时才责令归还;卜里坪街道办事处四普庄村财务人员20093月收取赞助款8000元长期不入账,直到20119月区经管局审计查证时才被责令归还入账。

2、财务开支手续混乱,白条列支现象严重。

村级财务开支手续不规范,白条列支现象普遍存在。不论是基建支出还是一般性开支,不管金额大小,都存在白条列支的问题,没有开具税务发票。大额招待费支出无菜单,大额办公用品无具体附件,有的打白条到底是什么支出谁也说不清。比如桥口镇石河村村主任2010年用白条自批自领苗木购置款5万元,无任何苗木购置的证明资料作依据,有的是“今领到石河村苗木购置款5万元”的领条一张,凭此条作“支出”,这分明就是一张借据,怎么能够是苗木购置的支出票据呢?这应该提供苗木购置的树种、单价、金额、时间、验收等内容的税务发票才能作为开支依据。栖凤渡镇思田村村支书2011年自批自报52张原始发票合计金额94000元,无其他任何经手人、证明人签字。

3、招待费开支大。

白露塘镇板桥村2008年元月—201012月开支招待费合计562446元,其中:2008年开支160974.5元、2009年开支163043.5元、2010年开支238428元。

白露塘镇板桥村2013年元月—201611月开支招待费合计256446.10元,其中:2013年为106353元、2014年为75276元、2015年为66623.11元、20161月—11月为8194元。

观山洞街道观山洞村2013年元月—201512月开支招待费合计351185.7元,其中:2013年为203063.7元、2014年为90578元、2015年为57544元。

在经管部门审计中发现,在实际工作中以前村级招待费开支额度较大。据村干部介绍,有不少的招待费是用在争取上级扶持资金时所用的请客、送礼的费用,另外就是用于协调工作、处理纠纷、各种检查招待和会议开支。

今年省委组织部出台了对村社级实行零招待的规定。

4、会计业务素质较低。

当前,农村财会人员大都是村支两委指定的,会计业务只能做到“记记账、打打算盘”。在实行村帐乡(镇)代管之前,有的会计账目要么就是“包包帐”,要么就是一笔糊涂帐。

5、财务公开流于形式。

当前村级财务公开大多只是应付上级部门的检查,笼统而含糊。对此村民要么看不懂,要么不理不睬。有的村干部为维护自己的私利不被侵犯和发现,很少向村民公开和解释财务收支状况。

(二)村级组织存在的一般问题

1、白条列支基建工程等款项

通过清查飞天山镇高坪村2013年元月—201610月的原始凭证,三年共计白条开支数额票据共47张,共计金额414784元。

2、大额现金支付款项

经清查发现飞天山镇和平村于2013年元月—201610月存在大额现金支付基建工程等款项9笔,共计3649046元。

3、期末库存现金余额超过限额

如栖凤渡镇余家村20174月现金余额是-16836.27元,南楼村是46713.2元;许家洞镇兰王庙村是47891.54元。

大多数村存在期末(月末、季末、年末)库存现金余额过大,没有实行定额备用金制度。

一是执行制度规定;二是防范风险,保证资金安全;三是要求各村报帐员严格执行备用金管理制度(一般是2000元,个别收支业务大交通不便的地方可以提高到5000元),期末要将多余的现金存入单位银行帐户。

4、报刊杂志订阅费用超标

飞天山镇和平村20149898元、20156183元。

5、使用非法收据收款

白露塘镇秧溪村2013122#,使用市场上购买的非法收据收取猪场承包租金2200元。

6、现金坐支

观山洞镇下白水村201565#凭证坐支门面租金收入24720元。

7银行多头开户

1观山洞镇下白水村村存在开设银行账户5个,因种种原因,迟迟未销户,造成资金管理的混乱。

2白露塘镇珠江桥村除在农商银行开有基本户外,还在浦发银行和农业银行开了户。

8、下拨到单位或者组里的款项,未取得对方的有效凭据,而是凭个人打领条支付

经清查发现栖凤渡镇丰塘村于2013年元月—201512存在拨付到组里的抗旱、青苗、维修等款项,未取得组里开出的收款收据,而是凭组长或者其他个人打领条支付的。

比如:201574#,下拨567组山塘维修款30000元,陈安武、陈国雄、陈敏华三人领取。

为了防范不必要的资金安全事故,防止发生贪污、私分集体财产问题等原因,对于村里下拨到其他单位或者组里的有关款项,必须取得对方单位的有效凭据,而不能凭个人打领条去支付有关款项。否则,必须进一步追查资金的去向,弄清楚资金是否存在被贪污或者私分问题。

9、基建项目无招投标手续,无验收单和决算单,无合同

今年飞天山镇对瓦窑坪村的审计中反映了大额基建项目无招投标,个别基建项目无合同,无验收单和决算单的问题。

10、往来款项核算不清,债权债务不实

1)观山洞街道下白水村由于几次行政区划调整,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不高,村级财务未采用复式记账,而是单一的收支简单记账,加上移交账务时,会计资料不齐全,做帐不及时,造成“村财乡管”后,往来款项登记不清。到2015年底“应收款”科目借方余额达94865438.05元,“应付款”科目贷方余额达100160369.31元。

2)在20163月份组织的清产核资中,良田镇江南村的帐面负债数据58143元和上报负债数据(30多万)有很大的出入,债权人所提供的垫付工程资料当时没有入帐,且时间较长,无法界定其债务的真实性和具体数据。

11、没有开具税务发票,漏缴国家税金

1)收取门面、发包等收入漏缴国家税金(收入漏税)。

经审计发现白露塘镇秧溪村于2013年元月—201512月存在收取村猪场发包收入4笔、计金额4400元。漏缴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税等税金。

2支付基建工程款和大额劳务费中,没有取得基建工程税务发票,而是由基建老板打领条,因而漏缴国家税金(支出漏税)。

经审计发现栖凤渡镇大丘铺村于2013年元月—20169月存在支付基建工程款949040元中没有取得基建工程税务发票,而是由基建老板打领条,因而漏缴国家税金。

12遗失会计资料

如白露塘镇秧溪村遗失2014年会计凭证,已立案。坳上镇黄泥坳村村秘书兼报帐员李利华于20151010日丢失手提包一个,遗失会计凭据30多张,涉及支出票据金额400万元,另外还遗失现金6万元和几张银行卡。

发生遗失会计资料的现象,一是尽力追寻,想办法找回;二是责令乡镇党委处理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三是呈报区级人民政府和区财政局、区农经局处理。当前在行政村合并过程中特别要加强对会计档案的移交和保管。

13、无依据组织参观考察学习

2013年五里牌镇湾门前村未经批准擅自组织村支两委干部和组长外出参观考察学习开支25000元,已经退赔9092元,移送纪委,给予曹代兴、曹代良、潘满清、邓跃香党内警告处分。

14、接待费开支大(特别是2013年),并且个别大额开支无附件(前面已经阐述)。

15、无依据发放村干部误工补助

1)原桥口镇高坪村200910#,把组织部下拨的工作经费7000元发放村干部作补贴;

2)原桥口镇高坪村2010122#,按照80/天的标准,发放村干部征地误工补助21700元(其中:胡经田5420元、邵月兰8540元、高定国7740元)。

3)栖凤渡镇2017420日发放党员会议补助7750元,已经清退。

对村委会干部的奖金补助发放,要根据国家的政策、上级党委的统一规定文件、申请批复以及村民代表大会的决定执行;不能随意开支和超标准发放津贴和补助。

16、虚报冒领

1)丰塘村201574#2015213日发放村干部10-12月工资及配套养老保险,其中以镇干部李继红的名义造工2550元,由陈平勇领取;201574#714日发放村干部20151-6月工资及配套养老保险,其中以镇干部肖李明的名义造工资5100元、配套养老保险1500元,共计6600元,由陈平勇领取。经询查,以上共计9150元被村副支书陈平勇领取,村干部三人共同私分。

2)白露塘镇珠江桥村2013812#凭证支付何福生砌渠道工资款2100元,又于2013814#重复报帐2100元。

3)栖凤渡镇思田村支书王中元重复报电话费补助1350元。

17、隐瞒收入、贪污集体和群众款项和财产

发现存在收取款项不入帐、单位私设“小金库”、贪污或者私分集体财产,一经查实,移送纪委监察和司法机关,决不姑息。要求对收取的各种款项,要按月及时交帐,决不能延期。

1)良田镇邓家塘村妇女主任兼出纳曾福兰同志在201336#201364#201394#2014612#2015918#20151231#发放慰问款领条中篡改金额,每张领条篡改增加1000元,共计27000元(她已退赔缴入该村账户)。清查组发现后通报给良田镇党委政府,良田镇纪委已对此事进行了调查,并上报到区纪委。

2)原望仙镇和平村在20111月—201312月期间存在银行户头上的利息收入未在帐面上体现。

3)栖凤渡镇栖凤渡社区村原村干部雷云平、邓查贵、邓代连、李六金、李为民等5人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财政资金、套区村集体资金用于请客等开支,均被开除党籍,被判刑,其中:雷云平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财政资金17.08万元、套区村集体资金750348元用于请客等开支。

4)原白鹿洞镇四普庄村刘代芹等3名村干部因经济问题被判刑,另外一名会计邓育红收取8000元达两年多未交帐,已经构成贪污。

52014年上半年,五里牌镇联星村老改塘组原组长张某某和会计张某某,因挪用公款38万元被判刑……。

18、长期挪用和占用集体资产和资金。

比如:坳上镇东市村原村干部5名从村集体借出共计59200元达十年之久,直到本次审计工作开展回头看时,通过做思想工作才交清最后的4000元。

19、公款私存

1)观山洞街道下白水村几名村干部2009年从村集体借出资金435万元进行公款私存,直到20117月区经管局审计时才责令归还。

2)新庄村201262#,从村委会支取230000元,作为村组公路硬化筹委会备用金,由李贞凤代管。2013123#,从村委会支取90000元,作为村组公路硬化筹委会备用金,由李贞凤代管。201443#,从村委会支取600000元,作为村安装自来水筹委会备用金,由李贞凤代管。

以上三笔款项合920000元,都没有提供借条,光凭村委会出具的会议纪要,不能证明经济业务的发生。实际上李贞凤收到了这三笔款项,并且以个人名义存在银行里。

20虚列收支

飞天山镇清查组查实该镇有9个村2015年为了完成“消灭集体经济空白村”的任务(村集体经济收入不能为零),虚列收支757815元。

21、个别镇政府向农村社区转嫁负担,把一部分接待费放在社区列支,增加社区负担。

22、集体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如由村里负担列支党费;由村里支付对个人的违章罚款;飞天山镇板屋村无依据由村级组织购买村干部责任保险:2012年、2013年、2014年、2015年为村干部购买责任保险共计5100元。

23、取得发票的内容不真实以及手续不全和依据不足

在今年5月对栖凤渡镇新庄村财务检查中,发现该村提取3笔款项合计92万元作为全村修路改水工程筹委会的备用金(23+9+60),只提供了会议纪要,没有提供借条和其他依据。

24、未经审批审核审查报账和支出

经审计发现思田村于20081月—20113月期间有52张、合计金额94930.4元的原始凭证未经审批报帐的现象。

一是要追查报帐员和其他有关责任人的责任;二是补批手续;三是对不能报帐的坚决不能审批,根据具体情况处理。

25、违规使用和发放民政救济款和扶贫专项资金

民政救济款和扶贫专项资金具有专门的用途和具体的发放对象,在争取民政救济款和扶贫专项资金的同时,要清楚地认识和明白它的用途和具体的发放对象,不要与财政部门拨入的工作经费混销,它是不能用于开支招待费、发放工资和补助的,更不能用于请客送礼。一句话,民政救济款和扶贫专项资金的钱是不好用的;弄不好,会犯法要做班房的。

26、会计记帐错误

栖凤渡镇新庄2013123#,从村委会支取90000元,作为村组公路硬化筹委会备用金,由李贞凤代管。但代理会计凭一张村委会出具的会议纪要就做了“支出”,即“借:其他支出90000元;贷:现金90000元”

27、代理会计收支明细不清

乡镇代理会计应对当期发生的收入、支出、转帐业务进行分门别类,对同类业务进行归总,尽量分细(一般对每期业务应分开登记15笔以上记帐凭证为好)。

按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等项目设置一级明细科目。再根据财政部门拨入和收到其他单位和个人具有专门用途和具体的发放对象的款项,设置二级明细科目。

支出应按照工资、奖金津贴和补助、办公费、差旅费、报刊杂志费、招待费、会议费、公共建设投入支出、拨出经费、其他支出等项目设置明细科目。

28、代理会计往来帐登记问题

1)没有往来帐明细帐

20174月南塔街道的8个社区、飞天山镇的23个村、都没有对往来帐建立明细帐核算。

2)往来帐总帐与明细帐不平衡

20174月飞天山镇的长冲村往来帐总帐与明细帐不平衡,差900元。

3)往来帐债权债务分不清

观山洞街道下白水村到2015年底“应收款”科目借方余额达94865438.05元,“应付款”科目贷方余额达100160369.31元。

4)往来帐出现负数,发生逻辑错误。

20169月底许家洞镇板子楼村“应收款项”为-10800元。

32、固定资产帐登记问题

1)没有登记固定资产帐明细帐

20174月飞天山镇、坳上镇、栖凤渡镇的所有村社;良田镇、许家洞镇、五里牌镇、五盖山镇的大部分村社;苏仙岭街道、白鹿洞街道个别社区没有登记固定资产帐明细帐。

2固定资产帐总帐与明细帐不平衡

五盖山镇的个别村社固定资产帐总帐与明细帐不平衡。

3固定资产帐实不符。

33、会计报表登记问题

1)季度和年度没有往来帐明细表

2)没有固定资产明细表

3总帐与明细帐不平衡

4交帐不及时、登记不及时,造成财务公开不及时

5资产负债表不平衡

20174月飞天山镇的桥口社区、黄泥滩村、瓦窑坪村、清江村的资产负债表不平衡。

6)年度收支没有结转

飞天山镇对所属的村社年度收支没有结转。

四、分析农村“三资”管理存在问题和成因

1、政治层面上缺乏足够重视。

认为村级财务处于最底层,对政治大局没有什么影响力,未引起各级党委、政府的足够重视。再加上村组干部大都是农民干部,对他们的所作所为,在管理上存在轻视。

2、对村级干部任用上的误区。

一些乡镇(街道)为了辖区治理省心省力,喜欢使用或扶植那些所谓强势人物即兄弟子妹多、宗族势力大、财势强的人员担任村支两委干部。这些人对村级财务处理不乏有野蛮霸道、随意孤行,甚至巧取豪夺的现象。

3、一把手权力过度集中。

各级党委、政府都存在权力过度集中在一把手的现象,最基层的村级党组织也不例外。加上村级主要干部大多是本地的能人或强人,他们对村(居)公共物权、财权的掌控,本村(居)无人敢说什么。

4、内部监督牵制制约机制失效,外部强制制度或有缺失。

村组内部监督牵制制约机制形同虚设,流于形式;而在外部,上级管理部门对村组资金没有形成有效地管理和制约机制,不能及时制止违法犯罪行为发生。目前对村级财务缺乏有效的监督制度、审计制度、惩罚制度。虽然经管部门开展了对村级财务的审计,但经管部门出具的审计结果无任何处置权,效力不足。经管部门的审计是在村支两委换届之后进行,属届满离任审计。对村干部任期内的财务问题缺乏监督效力与预防作用。而要求乡镇对村级财务一年一审的制度,除了良田镇等少数乡镇开展了以外,其他乡镇基本没有当作一回事。

5、群众维权意识淡薄。

村民自我维权意识较差,对村里财务公开认为事不关己,群众不习惯去监督或不敢监督。虽然设立了村务监督委员会(以前叫民主理财小组),但由于种种原因,这些组织没有认真履行权利和义务,形同虚设;或与村支两委同气连枝,不能很好地发挥民主监督作用。

6、法律法规常识缺失

“村官”腐败案件频频产生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村官”法律意识淡薄。村组干部文化程度相对较低,对相关法律规定认识模糊,基本的法律常识缺失,对法律法规认识不到位,不能正确区分合法和违法犯罪的界限。

7、价值观偏移,恃权轻法

思想政治教育力度不够,村组干部价值观偏移。有的虚列支出变着法子损公肥私;有的在处置集体资产时搞“暗箱操作”鼓了自家腰包……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村组干部价值观偏移,恃权轻法,直接催化腐败行为。

五、对违规违纪问题的治理措施、对策和意见

(一)提高认识,加大对农村财务审计工作力度。

开展乡镇审计和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经管局等部门组织的重点审计两种形式相结合;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加大农村财务审计结果的运用。

(二)加大对解决遗留问题的督促和整改力度。

(三)加强培训,提高村干部的业务水平

今年区农村经济管理局计划对各镇、街道财政所、农经站、代理记帐会计培训农村财务管理业务知识一次、农村财务审计业务知识一次;对各镇街道的村社干部培训农村财务管理业务知识4次(东片、南片、北片、城中街道片);对各镇街道的村社组级干部培训农村财务管理业务知识8次(8镇)。

(四)对村组干部的任用要唯才、唯德、不唯“势”。

严格执行基层干部选举制度,要真正选用或培育那些德才兼备、以德优先、顺民心合民意、真心为群众办事的人担任村干部。而不能为了辖区治理省心省力,一味使用或扶植那些所谓的强势人物,这样会使群众对党的执政产生疑虑和不信任,危害深远。

(五)实施普法规划,提升“村官”法制素质

一是实施农村普法规划。将农村普法纳入“法治中国”建设轨道,采取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咨询,对“村官”开展法制教育、道德教育、纪律教育,筑牢思想、道德、纪律、法律四道防线。二是举办法制教育培训班。结合近年来发生的村组干部职务犯罪案件,对村组干部进行法制教育,以案释法,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抗腐防病的能力。

(六)推行高压强势反腐,遏制“村官”腐败产生

一是做好重点人员和岗位预防。重点预防对象为支书、主任和财务人员,严防基层资源性犯罪和工程项目犯罪的发生。二是构建浓郁震慑氛围。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对群众反映的村干部违法违纪问题,认真核实,做到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回音。对村干部的违纪违法案件,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该处理的处理、该处分的处分、该法办的法办。对重大典型案件要及时通报,形成震慑,使村干部不敢贪、不敢腐。三是严厉打击职务犯罪。对于村组干部贪污受贿、渎职等职务犯罪要依法办理,做到及时受理、及时立案、及时提起公诉。

(七)实施“村官”权利运行阳光化,权利行使流程公正公开规范透明

一是梳理职责权限,实行全面“清权”。二是公开职责内容和权利范围,实行全面“晒权”。三是规范权利运行程序,实行全面“限权”。四是防控廉政风险,实行全面“控权”。建立农村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利结构和运行机制,村务监督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督,把村干部用权行为置于有效的组织监督之下。五是实施考核考评问责,实行全面“督权”。落实责任追究制,对发生违法、违纪、违规问题的,坚持有责必问、有责必究。

(八)结合“雁过拔毛”专项治理,再一次开展三资清理

为全面摸清全区村级经济组织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简称“三资”)和债务底子,切实加强村级组织财务管理和维护集体利益,有序推进全区建制村合并工作。根据《郴州市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办法(试行)》(郴农部201039号)、《苏仙区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苏办发〔20152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苏仙区村级组织“三资”清产核资工作实施方案》(苏政办发〔20163号)文件,20163月份组织开展了全区所有建制行政村20151231日前的资产、资金、资源“三资”清产核资工作和债务清理工作。通过去年开展的清产核资工作,做到家清底明,同时建立了农村“三资”台帐和落实了监管代管体系。为合理利用“三资”提供了真实可信全面系统的数据资料。

为了更好地完成村支两委换届和财务交接工作,为了更好地摸清家底,今年省财政厅、省纪委布置了对村级经济组织开展资金、资产、资源和债权债务清理工作,利用好去年的成果,结合“雁过拔毛”专项治理,再一次开展三资和债权债务清理。

六、加强农村三资管理制度建设

(一)严格实行村帐镇(街道)管制度。

一般由财政所代理会计做帐,经管站站长审核票据,具体操作模式由各乡镇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和方案。按季度进行会计核算,出具季报和年报。

继续加强集体“三资”监管,指导完善村级集体资产、资源、资金台账;加强村级民主管理,完善村级财务公开;完善村账乡代理制度,强化会计监督;监督村级执行省委组织部规定的村级财务“零招待”制度

(二)加强对组级财务的管理

为了加强对组级财务收支的管理,防范资金安全事故,防止发生基层干部贪污、私分、挪用集体财产和人民群众财产问题,一是要求会计岗位与出纳岗位分设;二是要每年组织村干部、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和村组老会计对组级财务收支和结余进行清查,并将清查结果公开公示;三是督促组干部公开组级财务收支和结余;四是督促组干部对工程开支履行缴税义务;五是大额资金拨付严格执行《现金管理规定》,实行银行划帐或者转帐结算;六是组上开支由组长审批、组委会审核1000以上的开支必须再由村支书审核、村主任审批;七是对组级财务的要求是:有公章、有帐目、有帐号,组级收入必须开具收据,统一使用财政部门印制的农村公益性收款收据。

对于村里下拨到其他单位或者组里的有关款项,必须取得对方单位的有效凭据,而不能凭个人打领条去支付有关款项。否则,必须进一步追查资金的去向,弄清楚资金是否存在被贪污、私分或者挪用问题。对于下拨到组级新农村建设、征地补偿款等有关款项,一是要研究组上对新农村建设资金使用的方案是否可行,研究分配征地补偿款的方案是否可行、是否执行国家的相关政策(包括计划生育政策),统一研究通过后才能考虑拨付资金;二是要组上开出收据(不准使用市场上购买的非法收据);三是大额款项必须通过银行划帐;四是组上对征地补偿款进行分配或者支付后,复印单据交村里财务作附件备案;五是每年组织村干部、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和村组老会计对组级财务收支和结余进行清查。

(三)探索并全面推行组帐村管模式。

20149月份,我区在卜里坪街道观庄坪村3组实行了组帐村管制度的试点,现运行良好,现在坳上镇也在开展试点。

(四)坳上镇“组账村管”模式参考

2016年以来坳上镇对组级财务实施了“组账村管”。第一批对没有合并的六个村(黄泥坳村、走马岭村、田家湾村、东市村、水头村、水塘村)先实行“组账村管”;第二批对合并村的组级财务在村级换届并账之后再实施“组账村管”。

1、主要做法

一是出台规范性的“组账村管”文件即《苏仙区坳上镇“组账村管”实施方案》(坳政发201675号)

二是召开全镇各村组委会成员动员会及培训会,要求各村对组账进行清查,列出收、支明细,结出现金余额,进行公示。

三是以政府红头文件的形式下发《苏仙区坳上镇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全镇各村民小组命名的通知》,以便各组到银行开户预留印鉴章用。   

四是各村成立以支书为组长、主任为副组长、秘书、妇女主任为成员的“组账村管”工作领导小组。

五是镇经管站统一印发资料告知各村民小组到农商银行开户所需提供的资料。

2、通过“五统一”,抓好“组账村管”工作。

一是统一到农商银行开设基本账户。试点村为各组统一到农商银行开设基本账户,组上除预500元的备用金外,其余现金全部存入基本账户。

二是统一会计队伍。每个村民小组由3人组成民主理财小组,村民小组只设报账员(出纳),村妇女主任为组账代管会计。

三是统一账本票据。统一设立现金账、银行存款账,统一使用财政部门印制的农村公益性事业专用收款收据。

四是统一审批程序。所有支出票据须注明用途,有经手人和证明人,村民小组长签字后交村民小组民主理财小组审核,民主理财小组签字后交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审核并开具现金支票。

五是统一档案管理。所有账簿、票据分组装订成册,实行一组一柜一锁保管。

 3、“五规范”促进“组账村管”公开透明。

一是规范限额逐级审批。组内一切开支严格按标准和审批权限逐级审批2000元以下的由村民理财小组共同讨论通过按程序审批,超过2000的须报村务监督委员会、村委会主任审定。

二是规范票据凭证审查。原始收付凭证在报账前,必须由村民小组民主理财小组、组账村监管会计逐级审查,并加盖村务监督委员会专用章。

三是规范资产资源管理。财产物资的处置、租赁等按规定程序进行公开招投标,并及时公布招投标情况。

四是规范项目建设管理。投资金额超过3000元的建设项目,由组张榜公布,再实行项目公开招标;超过10000的项目,必须有设计图纸,有工程预结算,有施工合同等,项目竣工验收时,必须有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和村小组群众代表签字。

五是规范非生产性开支。村民小组原则上不得有招待费支出,确有需要,不得超过人均15/餐的标准。组干部误工工资应据实登记,不得超过60/天。 

4、“五不准”确保“组账村管”落到实处。

一是不准借账务交接,任意挪用或侵占集体资金。

二是不准利用工作之便,强行借用组级集体资金。

三是不准截留属于组级集体组织的任何资金。

四是镇村干部不准拿任何发票到组账报销列支。

五是不准以有偿服务为名增加组级负担。用“五不准”纪律,规范农村干部从政行为,确保“组账村监管”落到实处。

(五)规范开支标准、手续以及审核、审批、审查规定

1、规范开支标准

严格规范村干部的工资福利发放,要根据上级党委的文件和对村委会专项报告的批复以及村民代表大会的会议决议记录来执行。不能随意开支村干部福利。

2、规范开支手续

支出票据要有经手人、证明人,经手人要简要注明开支事项的具体情况;对于大宗办公用品的购买,原始凭证上要有附件(品名、单价、金额);对于大额接待费的开支,要有菜单;对于基建工程开支,要有基建合同(原件或复印件)、验收单、预决算单以及开具税务发票;超过20万元以上的基建工程开支,要有招投标手续。

3、严格履行审核、审批、审查规定

严格实行“三审制”:支书审核、主任审批、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审查和签字盖章。当前在行政村合并过程中,由驻村的乡镇领导和第一支部书记行使最后审批权。

根据苏仙区农村(社区)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暂行办法》(苏农经发〔201425文件)第三十二条:“市、区建整扶贫工作队、新农村工作队和统筹城乡发展工作队的相关工程项目要经过公开招投标,到驻点所在乡镇财政所经领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票据。工作队经手的所有财务收支项目纳入所在村帐目管理,不得另外设帐。工作队撤队后,不得将收支发票、资金余额带回派驻单位,更不得私自保存。”的规定,要求有统筹城乡帮扶工作队和精准扶贫帮扶工作队的村,工作队不准独立建立帐目,工作队所筹集的资金和有关工程等一系列开支全部都纳入村帐一盘棋,工作队组织的工程等相关开支要加上工作队队长签字。

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由村民中选举产生,成员设置3个职数,每月工资110元。按照《中共苏仙区委办公室  苏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仙区村务监督委员会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苏办发〔201232文件规定,村务监督委员会有五大职责:对村级重大决策进行监督;对党务、村务公开情况进行监督;对村集体“三资”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对村干部廉洁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对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授权的其他事项进行监督。村务监督委员会有四大权利: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建议权。各乡镇街道要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保障措施,确保村务监督委员会“七个有”:有办公场所、有三个人、有牌子、有印章、有档案柜、有工作制度、有工作记录(发给记录本)。

(六)严格执行财务收支政策

村(居)收入全额存入村(居)开户银行,不得坐支。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防止偷漏和少缴国家税收。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尽量控制白纸发票开支,使用财政部门印制的农村公益性收款收据收取有关款项,杜绝使用市场上购买的非法收据收取有关款项。

监督村级执行省委组织部规定的村级财务“零招待”制度接受和配合纪委监察机关牵头组织的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和村(居)级财务“零招待”专项整治工作的检查,执行村(居)财务零招待的要求和规定,分清日常业务检查工作接待、会议用餐和乱招待的区别,控制接受检查而接待的陪同人数、标准,注明被接待检查工作的单位、检查事项、人员个数,完善会议用餐的会议签到册等相关手续,列入业务开支和会议开支。

(七)合并后资产管理和处置原则。

进一步搞好清产核资和债权债务清理工作,摸清家底、登记好资产、资源台帐,审定债权债务的具体数据。

工作队撤队和行政村合并及村(居)支两委换届村(居)级财务交接由镇(街道)纪委、财政所和经管站的同志负责监交。移交表里的内容应该包括:公章、银行票据、原始凭证、记帐凭证、帐本(总帐、明细帐、往来帐、固定资产帐、现金日记帐、银行存款日记帐)、报表、其他会计资料、其他事项交代说明等等。合并后原村的资产和债权债务由新村全面接管;原则上属于原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按原范围分配不变;原村集体经济组织债务按性质分类处理,逐步化解;原学校、村级组织活动场所、集体土地及其附着物等集体资产,由新村统一管理。

(八)严格民主决策和监督

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是决定村集体经济组织重大财务活动和财务事项的最高权力机构。凡关系村民切身利益的事项,如村集体资产处置、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筹资筹劳方案、土地征用、兴办公益事业和大额集体资金使用等涉及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切身利益等重大事项,都必须按照“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操作。“四议两公开”即:支部提议、“两委”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大会决议、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三会一课的内容:所谓“三会一课”是指定期(一个季度一次)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一个月一次)、党小组会(一个月一至两次),按时上好党课(一个季度一次)。

(九)严格执行村(居)财务公开

一是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每月(季度)完毕审查帐目后(每年的1月、4月、7月、105号前)出示财务收支细目在村委会财务公开榜上进行张贴公布,具体包括:上月(季度)末结存、本月(季度)收入情况以及结构组成、本月(季度)支出情况以及结构组成、本月(季度)末结存;二是镇街道代理会计每季度出帐后(每年的1月、4月、7月、1020号前),打出财务报表在村委会财务公开榜上进行张贴公布;三是乡镇街道代理会计每季度出帐后(每年的1月、4月、7月、1020号前),上传郴州农经网里面的苏仙农经网;四是对村级财务开展审计的人员、方法、程序和结果等情况进行公开。

(十)农村公共资产资源集中交易方面。

按照2010年下发的《苏仙区关于推进农村公共资产资源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乡镇要成立和调整农村公共资产资源集中交易领导小组、工作小组和集中交易中心等相关工作机构,对标的在2000元以上的资产资源交易和服务购买,需要履行相关公开公平交易程序,特别是农村“一事一议”项目和大型建设项目要实行公开招投标。

以上有关资料的数据,是我在工作中收集和归纳的,难免有不准确的地方;观点也是我个人的,仅供参考,请不要在正式场合使用。由于本人理论水平有限,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我的课讲完了,感谢郴州电大的领导给我提供机会,谢谢大家!            

  

           

            苏仙区农村经济管理局副局长兼支部书记何丙芽

             电话:13787352171;邮箱:2544533953@qq.com             

                           20181月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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